
聯系我們

400-087-0388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
內容較多,以下給大家突出重點
重點信息:
納稅信用等級大調整,增加M一級;
納稅信用級別將由原來的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增加了一個m級別)
對納稅信用評價為M級的企業,稅務機關實行兩項激勵措施:
一是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
二是稅務機關適時進行稅收政策和管理規定的輔導。
此前納稅信用等級ABCD等級中ABC可取消了去現場掃描認證,只需手動勾選認證即可,D級是不享受此優惠政策的,現在同樣增加M級,在增值稅發票認證時也取消了稅務掃描認證,在手動勾選認證即可。
所以答案是:
所謂的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只是針對新設立的M級別取消現場掃描認證,還是一樣手動勾選!
不過,目前稅務政策對納稅誠信越來越重視了,所以關于納稅信用等級的相關政策必須清楚:
自2018年4月1日期,增設M級納稅信用級別,納稅信用級別由A、B、C、D四級變更為A、B、M、C、D五級。
具體參見以下標準:
A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90分以上的納稅人
B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不滿90分的納稅人
M級(新增):
①新設立企業(從首次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宜之日起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評價年度是指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②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
C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40分以上不滿70分的納稅人
D級:年度評價指標得分不滿40分的納稅人或者直接判級確定的
1、哪些納稅人,才會被稅務機關進行納稅信用評級?
答:已辦理稅務登記(含“三證合一、一照一碼”、臨時登記),從事生產、經營并適用查賬征收的獨立核算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和個人合伙企業。
2、納稅信用評級的周期是怎么確定的?
答:評價年度為公歷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3、企業納稅信用評級,一般在什么時候進行?
答:稅務機關每年4月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并為納稅人提供自我查詢服務。
4、已公布的納稅信用評價結果,企業是否可以申請重新評定?
答:納稅人對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有異議的,可以書面向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申請復評。作出評價的稅務機關應按本辦法第三章規定進行復核。
最后提醒下大家,不管你是老板還是會計,你必須清楚: 企業要重視自己的信用,尤其是會計一定要注意,否則給自己帶來很多麻煩。就但是買發票這一項就給會計工作帶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還有納稅信用太低的話,還會容易被稽查! 會計們,尤其是代理記賬公司的會計朋友,一定要知道這個消息,以后在公司就可以為新成立的企業勾選認證發票了,再也不用大熱天跑稅務去排隊掃描認證發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