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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稅務總局出臺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海南省國稅局采取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全省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戶數大幅增加至2035戶,政策受惠面達91.63%。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23號)和《關于貫徹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稅總發〔2014〕58號)下發后,海南省國稅局專門組織各市縣所得稅的分管領導及業務骨干集中辦公,討論如何將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省局分管局領導要求各市縣局一把手提高思想認識,親力親為抓好落實工作。
針對符合享受優惠條件但未實際享受優惠而預繳稅款的小型微利企業,海南省國稅局專門制作了“溫馨提示”并由稅收管理員逐戶向納稅人發放,告知納稅人因享受小微所得稅優惠進行納稅調整多繳的稅款,可以在以后季度抵減。
為方便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海南省國稅局還進一步簡化了的備案資料,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業,只需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時據實填報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等數據,即視同已報送備案資料,無需專門報送紙質資料。
該局還對網報系統中的企業所得稅季度預繳申報表進行了修改,增加了提示提醒功能。納稅人進行網上申報時,系統會在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欄次自動帶出納稅人本月(季)可以享受的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減免稅額。納稅人必須對系統彈出的提示進行確認后方可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如果放棄享受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也需要進行確認,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都盡可能便捷地享受到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